机关食堂管理制度
一、遵循为机关职工、会议和来往客人服务的宗旨,努力作到饭菜色鲜味美,价格合理,服务周到,方便及时。
二、食堂工作人员须分工合作,认真履行职责。
三、食堂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,按规定时间开饭,保持杯、碗、筷、盏清洁卫生、放置有序和定时消毒。加强食品的管理,禁止出售腐烂变质的食物,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。
四、接待县(市、区)基层所人员,原则上提供工作餐,但须由业务科室向办公室报告,方可安排。注重饭菜质量,杜绝浪费。
五、外单位就餐人员不得赊欠饭菜票,不经管理人员同意,不准擅自将餐具借给他人。加强单证、现金、饭菜票的管理,做到及时上缴、核销。
六、加强成本核算,购物手续清楚,并与实物相符,后勤管理员要对当天购进的食品进行查验,若发现有三无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,除追究采购员责任外,要集中销毁,不准出售。要注意节约使用水、电、气。
七、会议伙食,按会议标准办理,不上名酒、饮料和昂贵菜肴。
八、食堂工作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,讲究烹调技术,注重饭菜质量,要严格管好食堂设备,餐厨用具和粮油、副食、酒水等,不得自开小灶,不准擅自在食堂请客就餐。
九、食堂工作人员要随时保持个人和食堂卫生,定期进行健康检查。
一、食堂管理人员职责。
(一)财务管理员职责。
在主管主任领导下工作,负责机关食堂的帐务处理,及时填制凭证和有关报表,保障现金使用,制定盈亏报告。
(二)物资保管员职责。
负责采购物品的过磅、鉴定、验收。对物品使用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督管理,严格执行采购、验收、保管和发放三分离制度,分发机关各种食品。
(三)行政管理员职责。
协助主管主任搞好食堂管理。主要负责炊事员、餐厅服务员的日常工作安排及事务管理。
二、其他人员职责。
(一)采购员职责。
严格执行采购制度,熟知市场行情,随时向主管主任及管理人员反馈市场信息。对所购物品的数量、质量负全部责任。
(二)炊事员职责。
1.在食堂管理人员领导下,努力学习政治,刻苦钻研炊事技术,讲究营养,搞好卫生,保证饭熟菜香;
2.不断提高对炊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,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思想,勤勤恳恳、任劳任怨,认真做好本职工作;
3.爱护餐厨设备,做好维修保养工作,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状态;
4.搞好个人及公共场所卫生,坚持餐具消毒制度,保持环境整洁;
5.严格落实规章制度,按时上下班,着装上岗,严格操作程序。
(三)服务员职责。
1.在食堂管理人员领导下,牢固树立不怕苦、不怕累的思想,提高服务意识,保证服务质量;
2.要礼貌待客,微笑服务,举止端正,服务要规范、得体、大方,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口角;
3.搞好食堂卫生,爱护、使用好各种餐饮用具,要做到每餐消毒,预防各种疾病的传染;
4.要保持个人卫生、服装整洁,工作期间穿工作服,戴工作帽;
5.服从领导,遵守纪律,按时上下班,不迟到,不早退,有事请销假;
6.工作期间要坚守岗位,按照分工做好本职工作,上岗期间不干私活,不乱串岗位,不私自外出。